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一)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课程建设的科学化,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
规范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
二、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对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其主要职责:
1.审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
2.对学院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意见;
3.评审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结论,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4.课程建设其他方面的指导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
1.制订全院课程建设规划;
2.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以及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对课程建设进行指导与检查,使课程建设真正建出实效;
4.组织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5.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三)系(部)是课程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主要职责:
1.制订和实施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本系(部)课程建设水平予评估;
3.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四)教研室是落实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其主要职责:
1.根据院课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教研室的实际,组织制订各门课程的建设计划;
2.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完善课程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4.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查,落实课程开设任务;
5.负责课程的档案管理,准备课程建设水平评估资料及其他工作。
(五)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作风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至少3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合作精神。
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课程建设计划;
2.组织本课程组教师落实课程建设任务;
3.课程建设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管理;
4.组织本课程组教师的业务学习与教学研究活动;
5.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准备课程建设水平评估资料。
三、课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一)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课程建设应注重社会和行业背景分析,根据社会或行业需要,进行课程结构或课程内容的调整,使课程特色更为鲜明,更贴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以教育观念为先导创新教学。创新教学的核心是课程模式、课程内容的调整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建设应把转变教育思想观念贯穿于教学改革的全过程,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课程建设应以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突出实践教学,强化实训;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应大力提倡编写适合专业特色的教材。
4.与学生特长教育有机结合。课程建设应探索学生特长培养模式,让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新,学有所能,学有所异,对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职业能力有帮助。
(二)课程建设内容
1.教学文件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选择或编写合适的课程教学标准、实验大纲、实训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等;根据实际编写学期授课计划;
2.教材建设
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选择或编写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择或编写应体现下列要求:
1) 教材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要求;
2) 思想观点正确,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3) 思考题、习题安排具有系统性、启发性;
4) 语言精炼,通俗易懂,插图得当。
3.教学设施建设
准备课程需用的教具、挂图及实验条件,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建立教学网站或资源库。
4.课程库建设
课程库资料完备,内容详实,质量好。
(三)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和增强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事业心;
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包括学历、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形成教学和学术梯队;
4.制订周密、可行的师资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四)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建设
要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体要求:
1.备课认真充分,有完整规范、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案。
2.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3.授课内容充实,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信息量饱满,重难点突出,讲述清楚。
4.合理安排教学环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
5.普通话标准,吐词清楚,表达准确、简练、生动,讲究语言艺术。
6.板书清晰工整,布局合理,文图规范。
7.教学注意启发性,学生思维活跃,教学互动,课堂气氛好。
8.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能深入浅出,不照本宣科。
9.教师素质好,教学有特色,或生动活泼,或富于哲理,不平铺直叙。
10.治学严谨,课堂纪律要求严格,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更要重视相关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11.实践教学注重实训质量,切实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有助于特长人才培养。
(五)教学研究与改革
1.各门课程应有明确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2.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不断探索,及时总结,出成果。
3.应用先进的教学研究成果、推广自身的研究成果。
四、课程建设水平评估
(一)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的原则
1.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2.真抓实干,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不搞花架子。
(二)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的操作
1.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课程建设水平评估专家组人选;
2.由教务处协助评估专家组按《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工作;
3.评估方法是听汇报,看材料,看现场,随机听课、访谈、抽考技能测试等。
(三)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的资料准备
1.课程建设内涵本身就包含资料积累,各课程组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保管好与评估有关的各种资料。
2.课程建设水平评估要资料,但不唯资料。评估材料要简明扼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该条目不仅不加分,反而对等减分。
3.力争要用在干实事上,不要用在做资料上。
(四)课程建设建设水平评估的结论
由评估专家组按《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给被评课程评分。总分在90分以上且特色鲜明者为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总分在89-80分者为优质课程;总分在79-70者为合格课程;总分在69-60分者为建设中课程;总分在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专业。
(五)精品课程的奖励
1.对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学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颁发奖状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2.对评为精品课程的课程,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教材资助、教改项目立项和骨干教师的推选。对在精品课程建设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其成绩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和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条件。
3.省级精品课程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
(六)对不合格课程的处理
1.经评估达不到合格水平的课程,教务处责令课程所在系(部)进行整改,限定一年内达到合格要求。系(部)主任要认真调查和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教务处应加强整改的指导,积极主动为整改创造必要条件。如课程建设涉及到其它职能管理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2.整改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对于复评仍不合格的课程,如其不合格确系自身原因所致,将通报批评或建议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否决该课程责任教师晋升职称资格。
3.课程建设水平评估的结果为阶段性结论,课程建设水平是一个动态过程,3年后又将进行新一轮评估认定。学院鼓励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掀起你追我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良性循环。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